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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6年4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87号施行新的《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》起,共发布了26批兽药非临床研究(GLP)和临床试验(GCP)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,其中涉及GLP检查的共7批。
截至2022年9月15日,当前资质有效的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(GLP)单位共计8家
机构名单及试验项目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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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数据来源】
- 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(GLP)要求单位信息汇总表(2022年9月15日更新)
【相关法规】
- 《兽药管理条例》
-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3号《农业农村部兽药GLP专家库专家名单》
- 农业部公告第2336号《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》
- 农业部公告第2387号《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》
- 农业部公告第2464号《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》《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相关要求》《兽药非临床研究及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纪律》
- 农业部令2015年第4号《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》
延伸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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